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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律协会长历届名单及简历(全国律师协会会长历届名单及简历)

摘要 全国律师协会会长历届名单及简历 第一段:前三任会长 张爱萍 1953年,全国律师协会成立时,由刘少奇担任名誉主席,由张爱萍担任第一任会长。张爱萍是新中国第一批律师之一,曾代理过...

全国律师协会会长历届名单及简历

第一段:前三任会长

张爱萍
1953年,全国律师协会成立时,由刘少奇担任名誉主席,由张爱萍担任第一任会长。张爱萍是新中国第一批律师之一,曾代理过许多具有社会影响的案件,如南京南站广场暴力犯罪案等。她代表全国律协多次出访,推进中国与国际上的法律交流和合作。

程砚秋
1956年至1978年,程砚秋担任二至六届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程砚秋是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法学家和社会活动家。他主持运作的“人民律师事务所”成为中国律师行业乃至中国人民争取法治的重要历史楷模。他还曾任中央文化革命小组委员、全国人大代表等职务。

卢锦堂
1978年至1980年,卢锦堂担任全国律师协会第七届会长。卢锦堂长期从事民商事代理工作,曾多次代理重大经济纠纷案件,被誉为“中国第一名律师”和“中国民营经济法律权威”。

第二段:改革开放以来的会长

李铁映
1980年至1985年,李铁映担任全国律师协会第八至十届会长。李铁映是中国近现代律师事业的杰出代表,被誉为“律界草根英雄”、“中国律师事业建设的祖师爷”。他曾主持起草、修改了一系列有关律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推动了中国律师事业的发展。

徐大同
1986年至1993年,徐大同担任全国律师协会第十一至十四届会长。他曾先后在中国法学会、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顾问委员会等机构担任要职,是律师行业“教父”级别人物之一。他主张“法治先行、律师服务、解决问题”以及律师百姓化思想。

高自民
1993年至1998年,高自民担任全国律师协会第十五至十七届会长。作为首个具有博士学位的全国律协会长,高自民倡导律师的法律援助理念,提出了“推进法治中国,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服务公正司法”的口号,积极参与中国法治建设。

第三段:新时代的领袖

王象征
1998年至2008年,王象征担任全国律师协会第十八至二十三届会长。作为中国近现代律师事业的重要开拓者和奠基人之一,王象征为律师事业的发展和法治建设做出了杰出贡献。他积极呼吁、推动全球律师交流合作,推进中国与国际法治治理进程。

郑建邦
2008年至2018年,郑建邦担任全国律师协会第二十四至二十八届会长。在其十年任期内,郑建邦致力于推动中国法治建设,改革完善律师事务所管理体制,加强律师教育和培训,推进司法公正和人权保障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

王俊生
2018年至今,王俊生担任全国律师协会第二十九届会长。王俊生早年从事过公安工作,1994年转业到律师行业,曾一度任全国律协秘书长。他致力于推动律师队伍建设和法治建设,提高普通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作为中国律师行业的权威组织,全国律师协会的每一位会长都推动了律师事业的发展和中国法治建设的进程。他们的事迹、成就和贡献为我们树立了榜样,我们应从他们的经验中吸取智慧,不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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